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的组织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根据2016年吉林省高校工委发展党员指导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认真执行计划。各单位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按照今年计划数进行发展,不能超计划发展。
2、严格党员标准。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根据《中共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2014年6月发布)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学院将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
3、规范入党材料。要按照《吉林省发展党员工作考核细则》、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样件的要求,规范的填写群团组织推优表、积极分子考察表、支部综合材料等相关材料。
积极分子登记表、支部综合材料考察内容以写实为主,要体现优缺点,切忌千人一面,切忌“雷同”。
思想汇报要求紧密联系本人实际,必须手写。
所有材料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碳素笔书写,要求书写工整、内容翔实,材料纸张的规格为A4。函调材料证明信与证明材料回执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要认真做好发展对象备案和预备党员请示工作,要认真做好支委会、支部大会、总支大会等相关会议记录,以便备查。
4、认真履行程序。要按照发展党员相关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要认真组织好拟发展对象的测评工作。测评工作应由支部书记或党员教师组织相关范围的人员进行,不可由班级干部代替;征求对拟发展对象的群众意见谈话对象必须是所在支部确定,不能本人自行安排。
认真做好政治审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对拟发展对象的政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重大政治活动中的表现及有无宗教信仰情况;同时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函调发放范围为:发展对象未婚,需函调政审父母双方的情况;如发展对象已婚,则需政审父母及爱人的情况。政审材料需由基层党组织认真填写后统一下发,不能直接交给本人。
认真召开支部发展与转正大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支部发展与转正大会,保证大会质量。一是保证参会人数。做到两个不能开,即正式党员不够半数不能开,虽然正式党员过半数但缺席较多不能开。二是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召开,保证支部大会的严肃性、教育性。
二、时间安排
各分院要根据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时间安排,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相关工作,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沟通,无故拖延时间的单位责任自负。
各总支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时间如有调整组织部将提前与各分院联系。
三、名额分配
各分院要结合全年发展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教工党员发展名额以2015年底上报计划为基本依据,学生党员发展名额基本上要按2016年全年发展计划的1/2左右掌握(见附件2)。
附件:1、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日程安排表
2、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分配表
吉林艺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