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职责
党总支书记负责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总支党员大会和总支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决议,研究安排党总支的工作,并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交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解决。
二、负责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检查院党委决议在本院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抓好党总支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使党总支做到作用发挥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四、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做到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自律树形象。
五、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加强党员的发展工作。教学单位的总支书记,要指导并带领总支副书记一起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努力做到大学生中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重视吸收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及时入党,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六、经常同行政、工会、共青团、学生会保持密切联系,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党总支的保证和监督作用。
七、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要带领总支副书记,组织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学生工作体系、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办法,抓好学生的纪律和行为规范,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对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负有重大责任,要围绕发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个作用,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明方向、教学科研创一流、为人师表当楷模、培养人才见成效。总支书记应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上切实起到监督保证作用,监督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