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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6 点击数:
关于吴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命:
吴 珊同志为研究生处(院)调研员(五级职员);
郭 震同志为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韩文华同志为美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 强同志为新媒体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 宁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常永山同志为公共基础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 珊同志研究生处副处长、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梁 鹤同志舞蹈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吉林艺术学院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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