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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6    点击数:

 

关于启动2017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研究,近期将启动2017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根据《关于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意见》和《吉林艺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本轮共有17个部门、教学单位拟选拔28个科级岗位的人选。其中,正科级岗位10个,副科级岗位18个。

序号

部门名称

 

 

1

党委/院长办公室

文秘科

科长1

院长办公室

网络信息中心

副主任1

2

监察处

正科级监察员1

3

党委组织部

副科级秘书1

4

教务处

教学运行科

科长1

实践教学科

科长1

教学评估科

副科长1

学籍管理科

副科长1

5

工会

副科级秘书1

6

人事处

师资建设科

科长1

专业技术科

副科长1

7

计划财务处

收费管理科

副科长1

会计核算一科

副科长1

会计核算二科

副科长1

8

招生就业办

招生科

副科长1

9

学生工作处

学生宿舍管理科

副科长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副主任1

10

后勤管理处

表演校区管理科

科长1

11

资产管理处

采购办公室

主任1

12

美术学院

分团委

正科级书记1

办公室

副主任1

13

设计学院

办公室

副科级教务秘书1

14

动漫学院

办公室

正科级教务秘书1

15

艺术教育学院

办公室

主任1

16

流行音乐学院

办公室

副科级教务秘书1

分团委

副科级书记1

17

戏曲学院

办公室

副主任1

办公室

副科级教务秘书1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科级干部人选应当符合《关于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以及《吉林艺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主要是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能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实绩明显,群众认可度高;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4、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廉洁奉公;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选拔担任副科级职务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聘任九级职员岗位满3年;

2)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

3)聘任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上岗位满2年;

4)聘任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岗位满3年。

3、选拔担任正科级职务的应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之一:

1)聘任八级职员岗位满3年;

2)聘任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上岗位;

3)聘任专业技术九级及以上岗位满1年;

4)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满2年。

三、主要工作程序

1发布通知,公布岗位并接受推荐。党委组织部发布通知,公布本轮拟进行选聘的科级岗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机关各部门根据公布的岗位,向党委组织部推荐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合适人选,个人也可向党委组织部自荐。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报学校党委酝酿。

3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科级干部人选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委组织部会同设岗单位开展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组对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拟任建议。

4研究决定。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科级干部的任用。对拟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具体要求

1、推荐方式:有关单位(部门)可以向党委组织部推荐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合适人选,个人也可向党委组织部自荐。

1)组织推荐:填写《科级干部选任组织推荐表》(见附件1),盖章后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jlartzzb@163.com

2)个人自荐:填写《科级干部选任自荐登记表》(见附件2),在征得单位同意意见后,盖章后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jlartzzb@163.com

2、推荐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至1019日(周四)上午9时止。

3、联系人:于丹、于春江、崔敏

联系电话:0431-85618281

中共吉林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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