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8 点击数:
关于于春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命:
于春江同志为党委组织员(正科级);
张 晶同志为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庞 硕同志为保卫处综合科科长;
李国宾同志为舞蹈学院办公室主任;
徐 冰同志为公共基础部教务秘书(正科级)。
免去:
于春江同志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科长职务;
张 晶同志艺术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庞 硕同志动漫学院分团委书记(正科级)职务;
徐 冰同志动漫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邵国莉同志艺术教育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中共吉林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
版权所有 © : 吉林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