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2009年度
党内“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按照吉艺党发 [2005]8号文件《关于开展党内“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今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27日 召开各总支(直属支部,以下简称总支)书记会布置活动安排;
5月31日—6月1日 各总支组织总结、评选;
6月2日 各总支将初评的优秀共产党员名单、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及先进党组织的登记表、事迹材料报送组织部;
6月3日 党委组织各总支书记、党委、纪委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联评;
6月中旬 党委审批;
6月下旬 学院党委召开表彰大会。
二、 名额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全院范围内评选45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优秀党务工作者:全院范围内评选7人;
先进基层党组织:全院范围内评选3个先进党总支、7个先进党支部。
三、 具体要求
1、各总支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进行评选,处级专职党务工作者一般不参加优秀党员的评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由各总支在全院范围内按比例推荐,推荐范围为各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推荐本部门的党务工作者要写出相应的事迹材料,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单位要上报事迹材料。
3、各党总支按要求抓紧实施,按规定时间做好工作。
附: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先进党组织登记表
中共吉林艺术学院委员会
2009年5月26 日
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教工优秀党员名额
|
学生优秀党员名额
|
音乐学院
|
3
|
1
|
美术学院
|
2
|
2
|
设计学院
|
3
|
2
|
戏剧影视学院
|
3
|
1
|
舞蹈学院
|
2
|
1
|
新媒体学院
|
1
|
|
动漫学院
|
1
|
|
艺术教育学院
|
1
|
|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
1
|
|
附 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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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学院
|
1
|
|
人文社科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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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传媒学院
|
|
1
|
图书馆
|
2
|
|
机 关
|
9
|
|
后勤管理处
|
2
|
|
离退休
|
3
|
|
合 计
|
3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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