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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17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072009年度

党内“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按照吉艺党发 [2005]8号文件《关于开展党内“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今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27    召开各总支(直属支部,以下简称总支)书记会布置活动安排;

53161   各总支组织总结、评选;

62   各总支将初评的优秀共产党员名单、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及先进党组织的登记表、事迹材料报送组织部;

63   党委组织各总支书记、党委、纪委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联评;

6月中旬    党委审批;

6月下旬    学院党委召开表彰大会。

二、 名额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全院范围内评选45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优秀党务工作者:全院范围内评选7人;

先进基层党组织:全院范围内评选3个先进党总支、7个先进党支部。

三、 具体要求

1、各总支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进行评选,处级专职党务工作者一般不参加优秀党员的评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由各总支在全院范围内按比例推荐,推荐范围为各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推荐本部门的党务工作者要写出相应的事迹材料,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单位要上报事迹材料。

3、各党总支按要求抓紧实施,按规定时间做好工作。

附: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先进党组织登记表

中共吉林艺术学院委员会

2009526

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教工优秀党员名额   

学生优秀党员名额

音乐学院

3

1

美术学院

2

2

设计学院

3

2

戏剧影视学院

3

1

舞蹈学院

2

1

新媒体学院

1

动漫学院

1

艺术教育学院

1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1

   

1

城市艺术学院

1

人文社科学院

2

现代传媒学院

1

图书馆

2

 

9

后勤管理处

2

离退休

3

  

3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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