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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17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今年上半年的组织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根据省高校工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教工党员发展名额按照2008年年底上报计划为准,学生党员发展名额基本上要按2009年全年发展计划(见附表1)的1/2掌握。

二、材料准备

各分院要认真做好基础材料的准备工作,请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本人自传、团组织推优表、民主测评情况、支部综合材料、征求同学意见谈话记录等相关材料准备好,组织部将于5月上旬进行检查。

三、日程安排

422         上报上半年拟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

42254  准备相关材料(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本人自传、政审材料、支部综合材料、团组织推优表、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征求群众意见谈话记录、民主测评表)

5511     学院审核发展党员相关材料、下发入党志愿书 

51219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转正,总支审查

520           各分院上报党员发展、转正材料

52026      

四、几点要求

1、各总支要严格掌握党员标准,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各总支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拟发展学生党员的民主测评和征求群众意见工作。

3、注意把握好拟发展党员的年级比例,重点在二、三年级,毕业班要控制发展数量。

4、规范发展党员材料。要实事求是的填写考察表、支部综合材料等,考察内容以写实为主,切忌雷同,所有需要存档的材料(思想汇报除外)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碳素笔书写,要求书写工整、内容翔实,材料纸张的规格为16开。

5、严格工作程序。政审材料需由基层党组织统一下发,不能直接交给本人;群众谈话对象必须是所在支部确定,不能本人自行安排。

 6、各总支把拟发展对象情况统计准确后,于422前将电子版交到组织部。(可用QQ或者邮箱传递,QQ:879663618466420312; E-mail :

jlartzzb@163.com

    7、各总支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上述时间如有调整组织部将提前与各分院联系。

附:12009年全年党员发展计划分配表点击下载

22009年上半年各分院拟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

吉林艺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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